留言時間:2022年7月11日
答復單位:許昌市民政局
反映問題:結婚和離婚證件丟失如何補辦?
問題回復: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市民政局高度重視,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婚姻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87號)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如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咨詢,電話:2965084。
辦結日期: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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